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5日晚宣布,《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进一步规范了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和利用,释放了公共数据价值,助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起草103010时,广东还没有关于政府数据或公共数据管理的法律法规。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仅从数据目录建设管理、共享平台管理等某一角度进行规范,或仅规定了公共信用数据等某一数据的管理,并未系统、全面地规范全省政府数据管理。
《办法》作为广东省第一部关于公共数据管理的省级政府规章,有许多制度创新。根据003010,“公共数据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的信息记录”。。这是我国首次将“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获取的数据明确纳入公共数据范畴。
003010还在广东省级层面首次建立了数据主体授权第三方使用的机制,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隐私的敏感数据或相应许可,经数据主体授权同意后,可以提供给授权第三方使用”。近年来,发达省市将数据立法作为推进数字化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制度创新积累了经验。
维护数据主体权益是《办法》的重要内容之一。003010规定了数据使用权、数据安全、数据授权、争议解决等。明确了公共数据处理各阶段、各环节的数据安全责任,确立了政府对数据交易的监管职责。
据悉,《办法》将解决人民事务中的许多困难。以《电子许可证授权证书》为例,目前电子许可证已在银行、旅游、通信等7个行业应用,共计45835个项目和社会领域。比如银行凭证场景,人们在办理银行开户、签字、投资理财、信用评估等银行业务时。他们可以授权银行通过小程序调用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等电子凭证,从而减少人们在开展业务之前需要准备的材料。
此外,在酒店办证现场,通过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的电子办证服务,市民在省内三星级以上酒店和部分民宿办理入住手续时,可以使用居民身份电子凭证,无需提交实体身份证。然而,在立法过程中,“公共数据”的各种规范仍然存在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