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21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12.07万亿元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0.9%

时间:2022-01-30       来源: 证券之星       阅读量:18877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以及中国,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共10国正式生效,这标志着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12.07万亿元,增长18.1%,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0.9%其中,出口5.64万亿元,增长16.8%,进口6.43万亿元,增长19.2%

海关总署:2021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12.07万亿元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0.9%

海关公告说,在RCEP的701项约束性义务中,海关总署单独或共同作为负责部门的共计174项,占比28%,目前已全面做好实施准备工作。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