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814,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0%,已质押股份35,10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3.17%,占公司总股本的2.69%。
日前,长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股东吴启权的函件,得知其已办理部分股份质押手续。详情如下:
如未来股份质押状况发生变化,股东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上市公司的义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