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由40%调整为30%。
通知提到,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由40%调整为30%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为一年
此前,河北唐山明确,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四川雅安提到,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30%。
福州提到,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由1月28日融公积金管委会1号文规定的40%下调至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Xi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5%。
此外,二季度以来,甘肃兰州,宁夏银川,贵州贵阳,长春,吉林,山西太原等地首套房首付比例可低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