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发布《邢台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规范化工行业管理,提升重点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003010指出,确定为重点监测点的企业应参照化工园区内的企业进行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支持企业根据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在厂区内或厂区附近新建,改建,扩建现有设备产品和产业链上下游项目被确定为重点监测点并与重点监测点生产场所相连的独立法人企业,在满足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可纳入相关重点监测点的监测范围支持纳入重点监测点企业监测范围的企业依法依规对厂区内现有生产设备和产品进行改扩建
根据《办法》,要成为重点监控点企业,需要同时满足7个条件:
在企业布局上,厂区集中连片,符合企业所在地的国土空间规划。
在安全距离方面,企业生产储存装置与周边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满足外部安全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产业政策方面,企业产品,技术,设备,生产规模符合国家现行《办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企业规模方面,基础化工生产企业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以上,纳税贡献不低于5000万元,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生产企业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纳税贡献不低于5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生产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外向型企业和承担国家任务,节约产能的企业按50%标准执行。
在污染物治理方面,企业有完善的环境保护和安全设施,有集中的安全环境监测系统,覆盖所有重大危险源和排污口,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应急管理能力方面,企业配备满足安全环保生产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要求的消防设施和人员,具备安全,环保,应急等有效管理能力。
在安全方面,当年没有受到国家和省的监管,没有安全,环保,消防等未完成事项。